关于公布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专家组名单的通知

2026年08月08日 来源:黑龙江省卫健委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委直属(管)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普内容创作、食品安全标准解读、营养健康知识普及、风险预警与沟通、舆情回应与引导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我委对专家组人员进行了调整更新。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综合评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新一届专家组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专家组主要职责

专家组是在省卫生健康委领导下,为全省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提供专业咨询、专题研究、评估指导及宣传教育等支持的专家组织。主要职责包括:

(一)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全省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及风险交流工作;

(二)组织开展相关专题研究,深入分析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

(三)就科普宣传与风险交流的策略、内容、方式等,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专业、科学、可操作的咨询建议和政策意见。

二、专家组构成与任期

专家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日常工作由组长主持,副组长协助。专家组共77人,任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为期3年。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对成员进行动态调整。

专家组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疾控中心,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联络协调及运行保障等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职尽责。专家要积极参与专家组管理办公室安排的各项活动,高质量完成科普宣传、风险交流、政策咨询、专题研究等工作任务。

(二)坚持科学严谨。在开展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时,须以科学依据为准绳,内容应准确、权威、客观,避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确保公众获得真实、可靠的知识指导。

(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以专家组名义对外发布信息或接受采访;不得利用专家身份谋取个人利益或为特定产品、机构进行不当宣传等。

(四)加强学习提升。主动跟踪国内外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领域的最新政策、科技进展和舆情动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风险沟通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组工作,积极支持专家履职。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其参加专家组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工作条件,确保专家能够顺利参与各项任务。

附件: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专家组名单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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