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疑点解读:哪些情况单位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2020年02月25日 来源:来学网

2020年初级职称考试时间从5月9日开始,考生在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总有一些考点不能理解透彻。因此来学小编特地整理了哪些情况单位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单位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0 天或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需要支付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3.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注意】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得以代通知金(解约替代通知金,即1个月工资)替代补偿金

随时通知解除:

“试用期”或劳动者有过错(无需补偿):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提示】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提前 3 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

经济性裁员:

单位经济原因需要裁减人员(支付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裁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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