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疑点解读: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需要交税吗?
2020年02月25日 来源:来学网2020年初级职称考试时间从5月9日开始,考生在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总有一些考点不能理解透彻。因此来学小编特地整理了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的内容,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增值税不征税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存款利息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的,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免税:
传统行业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具
古旧图书
接用于科研、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不包括外国企业)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残疾组织进口的残疾人专用品
销售的自己(指其他个人)使用过的物品
营改增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婚姻介绍服务
殡葬服务
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个人转让著作权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