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疑点解读:免征非经营性房产的情况
2020年02月25日 来源:来学网2020年初级职称考试时间从5月9日开始,考生在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总有一些考点不能理解透彻。因此来学小编特地整理了免征非经营性房产的情况的内容,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注意】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租金偏低的公房出租;
(6)公共租赁住房;
(7)高校学生公寓;
(8)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
(9)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
【注意】上述单位的“出租房产”、“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 不属于免税范围
临时房及停用房免征
(10)危房、毁损不堪居住房屋停用后;
(11)大修理连续停用半年以上停用期间;
(12)基建工地临时房屋施工期间
全民健身减半
(1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
(14)其他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
【注意】(13)、(14)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