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疑点解读: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行为

2020年02月25日 来源:来学网

2020年初级职称考试时间从5月9日开始,考生在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总有一些考点不能理解透彻。因此来学小编特地整理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行为,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选择复议

下列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2.发票管理行为

3.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4.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5.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1)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行政赔偿;

(3)行政奖励

6.资格认定行为

7.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8.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9.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0.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1.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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