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疑点解读: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行为
2020年02月25日 来源:来学网2020年初级职称考试时间从5月9日开始,考生在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总有一些考点不能理解透彻。因此来学小编特地整理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行为,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选择复议
下列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2.发票管理行为
3.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4.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5.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1)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行政赔偿;
(3)行政奖励
6.资格认定行为
7.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8.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9.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0.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1.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