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疑点解读: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如何区分

2020年02月25日 来源:来学网

2020年初级职称考试时间从5月9日开始,考生在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总有一些考点不能理解透彻。因此来学小编特地整理了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如何区分,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中止(事由不可控,最后 6 个月内)→暂停

事由: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

二、中断(事由可控)→重新开始

事由: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要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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