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疑点解读:民事诉讼范围

2020年02月25日 来源:来学网

2020年初级职称考试时间从5月9日开始,考生在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总有一些考点不能理解透彻。因此来学小编特地整理了民事诉讼范围,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适用范围:

(1)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财产继承案件、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等);

(2)商事案件(票据案件、股东权益纠纷案件);

(3)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4)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讼案件:【特别催促】

①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

②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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