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2×22年和2×23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500万元和7500万元,2×22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20000万股,2×22年3月1日按市价新发行普通股10800万股,12月1日回购普通股48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2×23年10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以2×22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5股。假设不存在其他股数变动因素,2×23年度比较利润表中列示的2×22年基本每股收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