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且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和2023年,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2年6月30日,甲公司以1900万元购入乙公司2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成。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
2022年9月30日,乙公司出售其生产的A产品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售所购A产品的40%,乙公司生产该批A产品的成本为160万元。
(2)2022年11月25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股权的协议,该协议约定,以2022年10月31日经评估确定的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1000万元为基础,甲公司以5000万元购买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40%股权。上述协议分别经交易各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并于2022年12月31日经监管机构批准。2023年1月1日,交易各方办理了乙公司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当日,甲公司对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派出6名。按乙公司章程规定,所有重大的经营、财务分配等事项经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
2023年1月1日,乙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构成为:实收资本8000万元、资本公积1200万元、盈余公积4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除一块土地使用权增值400万元外(该土地使用权属于乙公司办公用房占用土地,尚可使用20年,预计无残值,按直线法摊销),其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甲公司购买乙公司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
(3)2022年,乙公司按其净资产账面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2000万元,其中7月至12月实现的净利润为1100万元。2022年7月至12月其他综合收益增加500万元(可转损益)。2023年,甲公司于2022年向乙公司购买的A产品已全部实现对外销售。2023年,乙公司按其净资产账面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25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由于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形成)增加600万元。
(4)2023年9月30日,乙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B产品出售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6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78万元,成本为480万元。甲公司将取得的B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取得时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23年年底,乙公司尚未收到甲公司购买B产品价款。乙公司对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含应收关联方款项)按照账面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有关资料:
第一,甲公司拟长期持有乙公司股权。
第二,甲公司投资乙公司前,甲公司、乙公司、丁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三,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外,无其他权益变动事项;乙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没有进行其他分配。
第四,本题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列报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编制2022年甲公司取得及持有乙公司投资个别报表相关的会计分录。(2)计算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权在其2022年末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编制相关调整分录。
(3)判断甲公司增持乙公司40%股权的交易类型,并说明理由,确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企业合并成本,如判断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应予确认的商誉金额;判断乙公司应于何时纳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说明理由。
(4)编制甲公司2023年末与其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调整或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