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隧道工程合同段,招标文件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编制。签约合同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9个月。
合同部分约定如下:
(1)开工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时开始扣回开工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款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中扣回,开工预付款在累计进度付款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2)月支付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3)进度付款按月进行,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以合同清单单价进行结算。
开工后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金额见表1-1。

交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了质量保证金。
问题:
1.计算开工预付款的数额。
2.开工预付款应从几月份开始起扣?几月份完成扣回?
3.计算2月、4月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