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是位于R省S市T县的一家大型物流企业。现有员工520人,厂区分为工作区和生活区。工作区内有库房、堆场、装卸场、集装箱场和铁路专用线。库房内有2台50t的双梁桥式起重机。其操控系统既可电动驱动,也可手动驱动,装卸场内有2台100t的门式起重机,集装箱场站有2台45t的正面吊。
2020年开始,E公司将起重机定期检查的维保工作委托给D公司。双方签订了定期检查和维保服务合同以及安全管理协议,约定每月定期对起重机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保。2020年1月~12月,D公司在检查和维保期间,经常出现检查和维保走形式,起重机故障多发等情况。2021年1月1日起,E公司终止了D公司检查和维保服务。
2021年。E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100万元。事故经过如下:2021年6月12日9时10分。双梁桥式起重机司机甲、指挥乙、司索工丙、丁、戊等5人在未制定大型物件起吊方案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大型铸件吊运前的捆绑工作,对吊件棱角等部位未采取保护措施,9时40分,司机甲接收到乙的指挥信号后,开始操作起重机吊运大型铸件至储存区域,9时45分,运行中的起重机突然发出一声巨响,起重机钢丝绳卷筒断裂,吊钩和吊物砸向下方的司索工丙、丁,失控的钢丝绳甩向正在吊物旁进行焊接作业的焊工己及附近氧气瓶,氧气瓶被抛起并砸到大型铸件棱角后爆炸,事故造成丙当场死亡,丁送医途中死亡、己重伤。
事故调查发现,E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起重机械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起重机电动驱动与手动驱动相互间未设置连锁保护,起重机钢丝绳卷筒壁磨损严重且在断裂处出现陈旧裂纹,乙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要求,未及时纠正司索工站位错误;丙、丁的《特种设备作业证》已过复审期且未进行复审,未见起重机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未见起重机的定期检验报告;作业现场未见相关安全标志标识等。
E公司针对事故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安全整改,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事故反思和警示教育。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辨识该大型铸件吊装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2.简述E公司与D公司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中,E公司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3.简述起重机每天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的主要的内容。
4.指出该起事故调查的组织者并列出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