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2013年6月3日,某市禽业公司主厂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3人在6月14日抢救无效死亡,主厂房内机械生产设备被损毁。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肉鸡屠宰、分割、速冻、加工及销售,现有员工430人。
主厂房使用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和聚苯乙烯夹芯板,可划分为一车间、二车间、冷冻库、冷藏库、液氨车间、配电室等生产单元和办公区。工艺流程主要有挂鸡(挂鸡台)、宰杀、脱毛、除腔(一车间,又称脏区)、预冷(预冷池)、分割(二车间,又称净区)、速冻(速冻车间)、包装(纸箱间)、储存(冷库)。
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现场抢救、清理现场费用200万,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280万元,设备等固定资产损失100万元,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210万元,丧葬及抚恤费用180万元,补助及救济费用150万元,歇工工资80万元,停产损失260万元,处理环境污染费用90万元,事故罚款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