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工程,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钢结构和幕墙工程分别分包给甲、乙两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 :开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了《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认为:
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②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
③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
④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随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事件2 :针对起重量350KN的钢结构的吊装,甲分包单位按照按施工单位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机构检查发现,在专项方案的报审中,甲分包单位已经开始吊装作业。
事件3 :监理发现,乙分包单位未按照幕墙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 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但是乙分包单位并未执行指令,仍继续施工,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发出的当天,施工造成人员伤亡。
问题:
1.事件1中.监理机构批准《开工报审表》时,还应该具备的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前,还应具备哪些条件?
2.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事件2中,写出专项施工方案报审程序。
3.事件2中,指出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
4.分别指出事件3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乙分包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