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单位后,发承包双方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有关工程计价的部分条款约定:管理费按人材机费之和的10%计取;利润按人材机费和管理费之和的6%计取;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0%计取:规费和增值税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费之和的14%计取;人工工日单价为150元/工日,人员窝工的补偿标准为工日单价的60%;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为1500元/台班,施工机械闲置补偿标准为台班单价的70%;人员窝工和施工机械闲置均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合同工期360天,工期提前/延误的奖罚金额为20000元/天。
合同签订后,承包单位编制并获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
为改善使用功能,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修改和优化设计方案,具体设计变更内容为:
1.取消了原有的G工作。取消G工作的设计变更通知送达承包单位时,承包单位已经为实施G工作刚采购进场了一批工程材料,该批材料无法退货也无法换作他用,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要该批材料的材料费,内容包括材料原价和检验试验费、二次搬运费。
2.增加了H工作的工程量,H工作持续时间增加20%,由此增加人工600工日、材料费36万元,施工机械25台班;造成人员窝工160工日、施工机械闲置12台班。
根据设计变更,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进行了合同变更,为加快施工进度,获得工期提前奖励,承包单位将L工作持续时间压缩了30天。
问题:
1.指出初始状态下的关键线路和I工作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
1.指出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要G工作材料费内容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材料费的内容。
2.计算H工作增加的工程价款和承包单位可得到的人员窝工、机械闲置费用补偿,计算实际工期和承包单位可得到的工期提前奖励金额。
4.工程开工后第1-4月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与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如图5-2所示。指出工程在第4月末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以投资额表示)。(注:费用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