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利工程项目,承包人承担重力坝第Ⅰ标段混凝土浇筑任务。发包人与承包人就该标段工程签订施工合同,部分内容如下:
(1)合同中混凝土工程量为20万m³,单价为300元/m³,合同工期10个月。
(2)工程开工前,按合同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自开工后的第1个月起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20%逐月扣回,扣完为止。
(3)每月28日为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截止时间。
(4)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履约保证金代替。
(5)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施工期各月计划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见下表。

问题:
1.承包人提交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主要内容有哪些?
2.计算第5个月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工程预付款扣回额、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3.计算第10个月的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扣回额、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