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该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在监理单位在中标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随即组织编制了监理计划并报法定代表人审批。
事件2: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书面提供了经监理工程师复核无误的测量基准点资料。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某中桥桥址旁有一初步设计时使用过的临时水准点,就向测量监理工程师索求该临时水准点的高程,测量监理工程师向设计单位询问后,口头告知了该高程数据。
施工单位依据该临时水准点的高程进行中桥的施工控制,在墩柱分项工程验收时发现,中桥高程高于设计高程1m。经检查,是临时永准点高程数据有误。施土单位不得不采取返工处理,降低该桥高程。因此,施工单位认为,由于该临时水准点的高程是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于是按规定向总监办提出了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
事件3:某软基处理完成后,通知经监理工程师后但并未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自行进行了覆盖。后在巡视中,监理工程师提出揭开检查。施工单位认为工期紧,监理人员之前通知后并未到场,所以自行覆盖。拒绝揭开,但监理工程师坚持必须揭开检查,后在甲方协调下,施工单位同意检查,但提出工期、费用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但在揭开检查后,质量不符合要求。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了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并写出监理计划编制内容。
2.请指出事件2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监理工程师的做法存在哪些问题?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3.事件3中,监理工程师要求揭开检查是否合理?为什么?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