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万保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奥装饰公司和达明塑钢厂分别以自行开发的房产、货币资金和外购的钢材投资成立万海达建材经营公司,并约定按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问题:
1.各投资主体投资设立万海达建材经营公司的行为,所涉及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
值税应如何处理?
2.应如何确定各投资主体投资业务涉及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不要求计算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