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某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取得境内甲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收入100万元,取得境内乙公司支付的财产转让收入80万元,该项财产净值60万元,2008年度该境外公司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