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施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价为15000万元,合同工期为18个月,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预付款自第7个月起在每月应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回300万元,直至扣完为止。保留金按进度款的5%从第1个月开始扣除。工程施工至第5个月,监理工程师发现第3个月浇筑的混凝土工程出现细微裂缝。经检验分析,产生裂缝是由于洒水保湿养护不到位所致,需要进行处理。为此,监理工程师下达了监理通知单:“出现裂缝的混凝土工程暂按不合格工程处理,第3个月已付该部分工程款在第5个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在细微裂缝处理完成并经联合验收合格后的次月支付”。经计算,该混凝土工程的直接工程费为200万元,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5%、间接费费率为8%、利润率为4%、综合计税系数为3.41%。施工单位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公司进行裂缝处理,处理费用为3.8万元,工作时间为10天。该工程施工到第6个月,施工单位提出补偿4.8万元和10天工期的申请。该工程前7个月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进度款见下表:问题:1.计算项目监理机构在前3个月可签认的工程款。2.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混凝土工程出现微裂缝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3.计算出现微裂缝的混凝土工程的造价。4.监理机构是否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4.8万元和延长10天工期的要求?为什么?5.如果第5个月没有其他异常情况发生,计算该月份监理机构可签认的工程款。6.施工单位按照监理通知单的要求执行,在第6个月将裂缝处理完成并经工程建设三方联合验收合格,计算第7个月可签认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