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为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直接费为5200万元),建设工期为18个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由于发包人原因提出对原设计修改,造成全场性停工45天。事件2: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发包人在招标时提供的《参考资料》中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直接费增加2万元,相应工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事件3:在基础施工中,承包人除了按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了妥善处理外,承包人为了保证质量,扩大了基坑底面尺寸,还将基础混凝土强度由C15提高到C20,造成施工直接费增加11万元,相应工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5天。事件4:在桥墩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误,造成施工直接费增加4万元,相应工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6天。事件5:进入雨季施工,恰逢50年一遇的大暴雨,造成停工损失3万元,工期增加了8天。在以上事件中,除事件1和事件5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承包人提出如下索赔要求:(1)增加合同工期68天;(2)增加费用137.19万元,计算如下:①发包人变更设计,图纸延误,损失45天(1.5月)的管理费和利润:管理费=合同价÷工期×管理费费率×延误时间=8000÷18×12%×1.5=80(万元)利润=(合同价+管理费)÷工期×利润率×延误时间=(8000+80)÷18×5%×1.5=33.67(万元)合计113.67万元。②地质资料不符、混凝土强度提高、桥墩图纸错误、暴雨等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计算如下:直接费20万元。管理费=20×12%=2.4(万元)利润=(20+2.4)×5%=1.12(万元)合计23.52万元。问题:2.承包人索赔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应如何计算?(计算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3.如果在工程缺陷责任期间发生了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在监理人多次书面指令承包人修复而承包人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发包人另请其他承包人修复,则所发生的修复费用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