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施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价为15000 万元,合同工期为18 个月,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预付款自第7 个月起在每月应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回300 万元,直至扣完为止。保留金按进度款的5%从第1 个月开始扣除。工程施工至第5 个月,监理工程师发现第3 个月浇筑的混凝土工程出现细微裂缝。经检验分析,产生裂缝是由于洒水保湿养护不到位所致,需要进行处理。为此,监理工程师下达了监理通知单出现裂缝的混凝土工程暂按不合格工程处理,第3 个月已付该部分工程款在第5 个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在细微裂缝处理完成并经联合验收合格后的次月支付”。经计算,该混凝土工程的直接工程费为200 万元,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5%、间接费费率为8%、利润率为4%、综合计税系数为3.41%。施工单位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公司进行裂缝处理,处理费用为3.8 万元,工作时间为10 天。该工程施工到第6 个月,施工单位提出补偿4.8 万元和10 天工期的申请。该工程前7 个月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进度款见下表:问题:1. 计算项目监理机构在前3 个月可签认的工程款。2. 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混凝土工程出现微裂缝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3. 计算出现微裂缝的混凝土工程的造价。4.监理机构是否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4 . 8 万元和延长10 天工期的要求?为什么?5.如果第5 个月没有其他异常情况发生,计算该月份监理机构可签认的工程款。6.施工单位按照监理通知单的要求执行,在第6 个月将裂缝处理完成并经工程建设三方联合验收合格,计算第7 个月可签认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