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省乙药品生产企业在丙省丁报纸上发布药品广告,该广告与批准的内容不符,声称“服用当天血压降低,服用3天心慌心悸消失,服用15天药量减停,各项指标恢复正常,没有副作用,安全放心”。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核定该广告是虚假药品广告,进行了行政处罚。已知甲省、丙省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