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甲”申请的“中成药乙”批准新药生产。几年后,另两家药品生产企业“丙”和“丁”申请注册了相同的品种。以后,市场上只有这三家企业可以生产“中成药乙”。2016年3月5日,甲企业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发现该药品“能突出中医辨证施治、对症下药的理法特色,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优势”,所以申请了中药品种保护,取得了《中药保护品种证书》。丙企业和丁企业也随后取得了《中药保护品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