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针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时,A注册会计师采用了货币单元抽样并且使用系统选样选取样本。甲公司应收账款共有账户308个,其中:借方账户有305个,贷方账户有2个,零余额账户1个。
其他相关事项如下:
(1)A注册会计师对2个贷方账户、1个零余额账户单独进行测试。
(2)针对305个期末存在借方余额的账户,A注册会计师将5个账面金额大于实际执行重要性的账户挑选出来,以邮寄方式发出积极式询证函,实施函证。
(3)A注册会计师认为不需要计算抽样总体的标准差,因为货币单元抽样在确定所需的样本规模时无需直接考虑总体的特征。
(4)假设样本规模为25个,A注册会计师采用系统选样方法,选出25个抽样单元,对应的明细账户共23个。在推断抽样总体中存在的错报时,A注册会计师将样本规模相应调整为23个。
(5)在对选取的所有明细账户实施函证后,A注册会计师没有发现样本的错报,因此认定应收账款不存在错报。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