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经证监会批准,甲公司于2x18年9月30日以发行1.2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元)为对价,向乙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丙公司100%的股权(评估作价为12亿元)。交易完成后,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60%。交易前甲公司的股本为0.8亿股,交易完成后,甲公司的股本变更为2亿股。甲公司2x18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约为1.54亿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x18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