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2016年3月,某二级公路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估算价为7000万元人民币。资金由项目所在地省交通运输厅筹集,招标人为该省公路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招标文件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编制,投标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数量由招标人给出,由投标人填写单价和总价在招投标和施工
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为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资料,保证工程招标顺利进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需缴纳80万元投标保证金和120万元信用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一旦发现投标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没收所有保证金。
事件2:投标人甲的总报价为6800.022万元,其中第200章部分报价单见表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清单中细目209-3-c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致,细目210-3-b中,招标人给定了锚杆的工程量是256m,投标人甲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锚杆的市场综合单价为55.06元/m。其他部分的计算均正确。评标委员会按照偏差修正的有关原则对偏差进行了修正,并征得投标人甲的同意。最终投标人甲以修正后的报
价中标并签订合同。
事件3:工程开工后,为协调当地关系,在业主的推荐下,甲公司项目部同驻地所在村委会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价格已超出甲公司与业主合同中该部分的人工费,甲公司项目部向业主提出了调整人工费的申请。
问题:
1、事件1中,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版),招标人的规定有何不要?说明理由。
2、事件2中,针对细目209-3-c和210-3-b分别应该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3、事件2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案例》,计算招标人可以收取投标人甲的最高履约保证金。(保留小数点后位)
4、事件3中,甲公司项目部与驻地所在村委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做法是否正确?甲公司项目部的调价申请能否获得支持?分别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