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税务师

税务师-税法一

3689. 位于市区的甲厂经营汽车生产销售业务,乙公司为其全资销售子公司,2026年3月甲厂和乙公司的经营业务如下: (1)甲厂向乙公司销售A型小轿车200辆,每辆不含税售价为120万元。 (2)甲厂向本地汽车4S店销售A型小轿车2000辆,每辆不含税售价为132万元;销售B型小轿车3000辆,每辆不含税售价为26万元;甲厂向消费者直接销售A型小轿车400辆,其中,300辆按照每辆含税售价为158.2万元出售,另外100辆由于存在活动折扣,按照每辆含税售价135万元出售。 (3)甲厂以10辆A型小轿车作价1200万元(不含税)向丙汽车4S店出资,丙汽车4S店取得投资后当月全部出售,A型小轿车的每辆平均不含税售价为132万元,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38万元。 (4)乙公司当月向汽车4S店销售A型小轿车160辆,每辆不含税售价为140万元;直接向消费者销售A型小轿车400辆,每辆含税售价为158.2万元。 (5)乙公司以从甲厂购入的6辆B型小轿车抵偿拖欠某企业的场地租金,B型小轿车平均含税售价为33.9万元/辆,最高含税售价为37.29万元/辆。 (6)甲厂向一家集团公司转让一幢综合楼用作其总部大楼,取得不含税转让收入320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的有关税金,该综合楼为2020年4月30日购置,购置时取得的购房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万元、增值税180万元,进项税额已按规定申报扣除;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已纳契税60万元。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综合楼无评估价格。 已知:甲、乙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B型轿车消费税税率分别为25%和5%;转让综合楼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不考虑印花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691. 2025年5月,某县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M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如下: (1)2019年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20000万元,并缴纳了契税,其中一半土地用于建造M房地产项目。 (2)2021年M房地产项目开始动工建设,因逾期开发支付土地闲置费400万元。为开发M房地产项目发生如下成本和费用:房地产开发成本8000万元;财务费用中包含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分摊到该项目的利息2050万元(其中含银行收取的罚息50万元,利息支出可以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3)2024年12月M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扣留包含在开发成本中的建设安装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500万元,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未开具发票。 (4)2025年4月,该项目已对外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80%,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8000万元;可售建筑面积的5%以成本价出售给本企业职工;剩余部分用于出租,一次性收取当年含增值税租金109万元。 (5)该企业已预缴土地增值税1200万元。 (6)该企业发生与转让M房地产项目有关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为560万元,出租房产过程中未直接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相关资料: 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4%,当地省政府规定的计算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比例为5%,不考虑印花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693.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地处市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开发的W商品房项目业务资料如下: (1)2023年1月,从二级市场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20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80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契税600万元。 (2)2023年6月,甲公司将该土地的60%用于开发W商品房项目,2025年6月项目竣工,可售建筑总面积10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面积2000平方米。 (3)甲公司将其中5000平方米的商品房对外出租,根据合同规定,自2026年7月起,租期3年,每月不含税租金10万元,当月甲公司按约定收取半年不含税租金合计60万元。 (4)截至2026年9月,W项目已售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金额80000万元,另将其中6000平方米对外投资,取得不含税股权价值6000万元,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和股权变更手续。 (5)W项目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31200万元,包括公共配套设施费1200万元。 (6)W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管理费用1200万元,销售费用1500万元,为建设W项目向银行贷款支付利息合计1100万元,其中在建期间利息支出1000万元已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竣工后利息支出10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 (7)W项目归集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518万元,其中与转让房地产项目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510万元。2026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甲公司对W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已知:房地产开发费用准予扣除的比例为税法规定的最高比例。不考虑印花税,W项目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