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税务师

税务师-税法一

3604. 位于市区的甲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成品成本中外购比例60%,2026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木验收入库后,当月又将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乙高尔夫球具厂加工成木制杆头,双方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合同注明甲厂收购原木的实际采购成本金额,并注明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56万元,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厂收回木制杆头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向丙高尔夫球具厂外购一批高尔夫球杆的金属杆身,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木制杆头的50%领用连续加工成高尔夫球杆;委托加工收回木制杆头的30%以22万元(不含增值税价)销售给另一家高尔夫球具厂;领用当期外购杆身的90%,与自产握把组合成成套产品待售。 (4)按市场价格销售自产高尔夫球具1200套,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5)将自产高尔夫球具100套赞助某国际高尔夫大赛;将自产高尔夫球具10套用于本厂职工奖励。 (6)月末盘点发现,因管理不善毁损库存产成品一批,账面成本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高尔夫球具消费税税率10%,成本利润率10%;所有高尔夫球具均为同款,所有符合规定的发票均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605.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和烟丝。该卷烟最高销售价格为5.2万元/箱(不含税)。2026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上月甲厂将成本60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本月提货并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栏注明加工费2.5万元。乙厂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2)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10%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将烟丝的6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56万元、税额20.28万元。运输途中发生正常损失5%。 (4)将生产车间使用2年的两厢面包车转到职工食堂使用,已完成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登记手续。该车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入账原值43万元,已提折旧26万元。 (5)购进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00万元、税额72万元。其中80%用于研发中心,20%用于职工健身中心。购进办公电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 (6)销售自产卷烟100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0万元,将30箱自产卷烟抵偿某供货商供货款169.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150元/箱,乙类卷烟比例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150元/箱。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606.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白酒和葡萄酒,2026年4月相关业务如下: (1)将葡萄酒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13万元,约定3个月后返还;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含税销售额226万元。 (2)接受乙公司委托加工一批葡萄酒,甲酒厂提供原材料成本60万元、收取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甲酒厂同类葡萄酒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20万元。 (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20吨,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的货款,实际收到30%。以自产同类白酒10吨等价换入丙公司的蒸汽酿酒设备,取得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该白酒不含税最高销售价格为22万元/吨、市场价格为20万元/吨。 (4)为了维护客户关系,将1吨新型白酒以明显偏低的价格销售给某客户,该新型白酒成本为每吨6万元。 (5)购进葡萄、粮食作为制酒原材料,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出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9万元。 (6)购进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00万元,税额72万元;其中80%用于研发中心,20%用于职工健身中心。购进电脑1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其中8台用于办公,2台用于职工健身中心。 (7)当月购进其他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共计10万元,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正常损失5%。 其他相关资料: 葡萄酒消费税税率10%;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