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

159. D煤矿设计年产量为150×104t,1983年投产。矿井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矿井地压大;煤尘有爆炸危险,爆炸指数在31.4%~50.81%之间;煤层层具有自燃倾向性,发火期在3个月左右,为一级自然发火矿井。 1986-1998年共发生过18次自然发火事故,不仅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危及职工人身安全,而且打乱了矿井的正常生产秩序。特别是1997年“2·10”事故,造成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区长等8人遇难,教训十分惨痛。为此,D煤矿痛定思痛,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强化安全管理。实现了近2年无自然发火事故。D煤矿 1986-1998年间先后共发生18次自然发火事故,其中17次发生在8号煤层,发火规律明显,发火地点集中,在回采工作面收作线附近(7次,占事故总数的38.9%)和巷道施工或生产过程中漏顶及区段溜斜过煤段处(10次,占事故总数的55.6%); 每次发火的时间间隔越来越短,自1986年8月2日至1998年1月19日,共发生自然发火18次,平均每年发火1.5次,每次发火时间平均为231天,1992年2月10日和1992年2月12日,两次发火的间隔仅为2天。发火征兆较为明显,有一氧化碳,其浓度呈上升趋势,有煤油味,出现烟雾,有高温点及出现明火等。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煤自然发火的条件。 2.简述影响煤自燃的因素有哪些。 3.简述防治煤炭自燃的开采技术措施。 4.简述火区密闭的原则。 5.简述封闭区火灾熄灭的判别指标及火区启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