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内蒙古考区2024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已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21wecan.com/)开放查询。查询步骤如下:01考生登录官网后点击“考试评价”板块,点击“高级卫生专
内蒙古考区考生:内蒙古考区2024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缴费时间为7月1日-7日24:00,请通过实践技能考试或2024年实践技能考试免试的考生按时在国家医学考试网考试服务入口缴纳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各中医(蒙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全科社区实践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自治区中医(蒙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近十年,以国家中医药人才培养政策为指引,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强化过程督导,阶段成果逐步显现,但也存在基地发展不均衡、培训过程不规范、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4月13-14日、20-21日进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将在4月20日进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在4月27-28日进行,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24年4月1日-4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字〔2024〕155号)文件要求,经区直各医疗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公示后,现由区直考点对拟申请享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政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疑问,
内蒙古考区考生: 内蒙古考区2024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缴费时间为4月1日-7日24:00,请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时在国家医学考试网考试服务入口缴纳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 2024年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及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帮助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升科研申报能力和水平,我中心将于3月26—27日开展“2024年护理科研申报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88号)文件精神,结合考区实际,为做好202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内蒙古考区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管理(一)
各位考生: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试”考生成绩已公布,合格考生信息已进入医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医师资格证书制证、发放工作还需要进行一段时间,为避免影响考生使用医师资格执业证书报考其他考试,合格考生可以使用成绩单,在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健康委相关部门进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及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务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推动临床科研工作可持续发展,我中心将于3月26—27日开展“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临床科研申报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
根据《关于遴选自治区第三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和评价基地的通知》精神,经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遴选,拟确定自治区第三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和评价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现将《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中“护理部专技岗(岗位编号25206224)”的“其他要求”进行更改。原要求:“应届毕业生。2023年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具备护士执业证书。拟从事临床护理岗位”。变更后:“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属驻穗及省直有关单位,委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4〕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5
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现已进入体检阶段。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4年11月29日16:00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回复到电子邮箱:jnqwjw08@tj.gov.cn,回复内容:考生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是否参加体检。 
2025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25年4月26、27日举行,现将安徽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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