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员证书是否可以作为计算会计工作年限的依据?

2019年07月12日 来源:来学网

1.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依法从事会计工作,即2017年11月5日前从事会计工作的,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3.财政部就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也明确关于会计工作年限的认定,应按照《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和《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执行。依据上述两个文件精神,一是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二是考生在会计人员管理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来学网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来学网

心之所往
来而学之

更多热门考试资讯,点击进入:来学网

在线视频学习,海量题库选择,点击进入:来学网

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习是一个打磨自己的过程,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点击进入>>>>来学网—未来因学而变

学习视频,在线题库、报考指南、成绩查询、行业热点等尽在来学网(点击进入)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