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一届山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2026年06月30日 来源:山东省卫健委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有关单位,山东大学各医院:
为持续做好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在各市、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我委经组织遴选、审核、公示,确定了新一届山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省级、市级组织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时,依规从新的专家库对应组别中抽取专家,《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鲁卫函〔2021〕176号)公布的专家库停止使用。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参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各市、各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入库专家工作,各位专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积极参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认真履行专家职责,进一步提升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水平。
附件:山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成员名单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