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7年度委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6年04月27日 来源:贵州卫健委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健康科技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工作,提升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卫生健康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现将2027年度委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层与领域
委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分为两个层次: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含青年项目A类、青年项目B类)。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人群健康和疾病防治状况,以七个专项行动和提升内涵质量为重点,强化科研创新对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医学教育、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政策研究,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鼓励加强“黔天麻”、刺梨、酸汤等贵州特色食品在人体健康功效方面的研究。其中: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政策研究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可实现临床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防控能力、优化管理效能的项目研究。青年项目支持截至2026年12月31日,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从事基础研究、临床研究的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或单位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和实用性的科学研究,为青年科技人员培养科研思维、提升科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提供项目支撑。面上项目只立项有财政资助的项目且数量较少,因此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兼顾面上项目与青年项目的申报比例。
二、项目绩效与分类
严格落实财政资金“投入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加强对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的结题绩效评价工作,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突出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分为四类:基础研究类、临床研究类、成果转化类、政策研究类。项目申报时要根据项目类别,围绕以下结题成果要求,在“预期研究成果”栏要重点、详细和具体地阐述项目将要达到的预期成效。
(一)“基础研究类”要以“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或业界公认的国际重要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出版重要专著或教材”中至少1条为结题成果。
(二)“临床研究类”要以“推动临床诊疗技术创新;临床诊疗技术推广应用;发布临床诊疗指南;形成全国或国际专家共识;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或业界公认的国际重要科技期刊发表论文;出版重要专著或教材”中至少1条为结题成果。
(三)“成果转化类”要以“发明专利及其转化;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产品研发和应用”中至少1条为结题成果。
(四)“政策研究类”项目要以“形成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政策文件;为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提供有力支撑;在北大核心、CSSCI收录期刊发表文章;出版专著或教材”中至少1条为结题成果。
(五)对未列入以上结题成果但等同或高于上述指标的,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定。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具备实施好相关科研项目的保障条件,具有良好的研究团队基础,能够按要求为项目的完成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
(二)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在我省工作(含经正规组织程序确定的挂职帮扶人员)并从事项目相关研究的在职人员,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以及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项目主持人如有拟辞职、调离、帮扶挂职结束等即将离开申报单位情形的,申报单位不得支持申报。
(三)申报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题依据充分,研究内容明确,目标方向具体,拟采取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可行, 并具有创新性,申报项目已由其他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批准立项的不予受理。为落实对科技人员和基层单位减负的要求,申报项目不再提供“科技查新报告”,但须在科研诚信承诺书中承诺项目的原创性、创新性等内容。
(四)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必须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申报项目不得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可能造成不良舆论和后果的内容,申报项目无医学伦理书面审查意见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项目如有涉外(境外、国外)机构或人员参与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外事管理规定,同时申报单位要分别向主管部门和省卫生健康委进行书面说明。若该类项目立项,申报单位、申报人要进一步加强对科研项目的保密及安全工作,防止发生科研数据和样本非法外流,造成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故发生。
(六)此前已获批主持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基金项目、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医学科研联合基金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项目申报人在本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同时可以参与申报1个项目;无主持申报项目的只能参与申报2个项目。
(七)中医、中药类项目不列入本项目申报范围,其申报渠道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每年度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相关要求执行。干细胞、体细胞研究项目不列入本项目申报范围,其申报渠道严格按照《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申报人在申报(合同)书中除“研究项目、申请人信息、项目组成员信息、研究基础(1.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研究工作简历;2.申请者正在承担的其它研究项目)”外,在“研究内容和意义、立项依据、研究方案、研究基础(1.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2.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和资料,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资料及解决的途径)”等栏目中均不得填写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的姓名及单位等相关信息,请申报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审核发现如有填写将直接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如同一年度此类情况出现较多的单位将取消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
(九)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申报人应确保时间和精力从事资助的研究项目,并根据项目资助力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对于面上项目(省级财政拟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A类(省级财政拟资助2万元)等财政资助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落实 1:1 配套经费支持;对于青年项目B类等无省级财政资助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经费支持,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所有申报单位必须统一出具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资金匹配承诺书,无承诺书将不予受理该申报单位的全部申报项目。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贵州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gzky.yiboshi.com。选择注册为个人用户,进入申报系统后,申报人按照系统用户手册指引认真完成所有必填内容,同时上传医学伦理审查意见、科研诚信承诺书等附件(PDF版)。项目申报人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至5月1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予受理。
(二)项目初审。各项目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贵州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注册单位管理账号,每个单位限注册一个单位管理账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局单位管理账号统一由省卫生健康委发放,各申报单位需自行注册单位管理账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辖区内申请注册的单位管理账号进行审核]。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要求对申报项目逐一审核后提交,后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 2026年5月16日至5月24日期间完成项目初审相关工作,各市(州)卫生健康局务必于2026年5月25日至5月31日期间完成项目初审相关工作。
(三)项目推荐。原则上各市(州)卫生健康局按照执业登记隶属关系择优推荐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央在黔单位、厂矿企业、公安司法、教育、驻黔部队、社会办(含康复、养老、 体检)等行业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项目不超过40个,各委直属及其他相关单位(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院校及在省级执业登记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择优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30个,其中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派驻人员主持申报时不占单位名额,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网上遴选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审核结果上报至贵州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四、评审立项
省卫生健康委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基本条件预审,对预审合格项目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网上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结合专业分布等情况择优提出拟立项项目,经相关程序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待省级财政下达相关资金后即正式发文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将此通知及时转发至所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有申报意愿的人员及时知晓,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认真遴选。
(二)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申报流程工作,务必于2026年6月5日前将《2027年度省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推荐名单》(附件1)电子版、《2027年度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基金项目申报资金匹配承诺书》(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版发至指定邮箱,各市(州)由卫生健康局统计汇总后报送,各委直属及其他相关单位(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院校及在省级执业登记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由单位汇总后报送。
(三)项目日常管理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省卫生健康委对项目执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获批立项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必须按《资金匹配承诺书》要求配套项目资金,我委将适时开展项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调研工作,并作为各单位继续申报本基金项目的必备条件。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委科学技术基金立项课题的管理,抓紧对历年未结题的项目进行清理结题。我委启用线上结题,请各单位按照结题所需材料及时上传并按期结题,同时请历年已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尽快将所发表的论文等结题成果上传系统。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马昱
联系电话:0851-86819421
电子邮箱:wstkjc1032@163.com
附件:
2.2027年度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基金项目申报资金匹配承诺书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