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 创建单位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2026年05月28日 来源:山东省卫健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2026—2028年周期)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发〔2026〕5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申报工作。创建对象按要求开展自评,自评达到标准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通过申报系统逐级提交申报材料,经过复核研究,拟推荐济宁市、威海市、德州市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单位;拟推荐济南市章丘区、青岛市黄岛区、淄博市淄川区、枣庄市峄城区、烟台市龙口市、潍坊市临朐县、泰安市肥城市、日照市莒县、临沂市临沭县、滨州市阳信县、菏泽市东明县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至6月5日(7个工作日)。
如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中西医结合指导处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真实署名。
联系电话:0531-51766415
电子邮箱:sdzxyjhzdc@shandong.cn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