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一练】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经典试题练习十

2020年12月08日 来源:来学网

       2021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目前2021年注册会计备考已经开始,想要报考的小伙伴要做好时间规划,进行有效的复习!

  【单选题】甲乙订立一份买卖10吨大米的合同,总价款10万元,合同约定甲先支付货款,乙再交货。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5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大米,遭乙拒绝。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C.乙对甲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大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甲)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乙)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应当注意抗辩权只能是相应的抗辩。

  【单选题】甲对乙的债务清偿期已届满却未履行,乙欲就甲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享有的下列债权中,乙可代位行使的是( )。

  A.抚恤金请求权

  B.劳动报酬请求权

  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之一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选项ABC全部属于专属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只有选项D正确。

  【单选题】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下列各项中,甲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是( )。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合法的债权才能行使代位权,排除戊的赌博欠债。到期的债权才能行使代位权,排除丁的未到期欠债。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才能行使代位权,排除丙因人身伤害的负债。

  【多选题】乙欠甲到期货款100万元未付,丙因向乙购买材料欠乙到期材料款80万元未付,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甲欲起诉丙行使债权人代位权,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

  A.甲对丙不享有债权,故甲不能起诉丙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丙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D.甲应当在乙地法院起诉丙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选项A: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选项B:只要没有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都属于债务人怠于行使。选项CD:代位权诉讼以次债务人丙为被告,在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单选题】甲欠乙5万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2017年6月1日,乙发现甲实施的下列行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 )

  A.2016年5月,甲曾放弃丙欠甲的3万元借款

  B.2017年1月,甲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赠与给丁

  C.2017年3月,甲将戊所欠已到期5万元借款延期一年

  D.2017年5月,甲将自己的一辆车低价出售给不知情的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撤销权。债务人非正常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情的,债权人方可撤销,因而选项D不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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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选题】甲欠乙5万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知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唯一的值钱物品小轿车以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B.如乙发现之日为2016年5月1日,则自2017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

  D.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和丙为被告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撤销权。选项A:债权人撤销权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选项B: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选项CD:债权人撤销权应当以债务人为被告。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是( )。

  A.某公司保卫处

  B.某公立医院

  C.某社区幼儿园

  D.某公司的分公司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做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担任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得担任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多选题】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的有( )。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保证督促其还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保证方式。选项D不构成保证。

  【多选题】出现下列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有( )。

  A.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债权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单选题】2016年1月1日,甲公司从银行借款1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乙公司单方向银行出具了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的函,银行收到后未置可否。还款期限届满后,甲公司一直没有偿还贷款。下列有关该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应试指南上P132)

  A.因银行未对乙承担担保责任作出答复,乙公司的保证不成立

  B.乙公司提供的是一般保证

  C.乙公司的保证期间于2017年7月1日届满

  D.银行对乙公司的诉讼时效从银行起诉甲公司的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选项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B: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日为2017年1月1日,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所以截止到2017年7月1日。选项D: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确定。连带保证,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

  【多选题】下列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止

  C.连带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D.连带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止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多选题】2018年10月1日,马某向贾某借款10万元,李某在合同中签署保证人李某字样,根据合同,马某应于2019年3月3日还款,保证期间也截止到该日期。后来贾某与马某商定延期至2019年4月3日还款。马某到期拒绝还款,贾某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李某的保证是一般保证

  B.李某的保证期间截止到2019年3月3日

  C.李某的保证期间截止到2019年10月3日

  D.贾某起诉李某的诉讼时效从2019年3月3日起算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保证期间截止到2019年9月3日。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确定。连带保证,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

  【综合题】2016年11月5日,A公司通过拍卖拍得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当天A公司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天,A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第三天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17年1月,A公司与B建筑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由B公司为A公司建造厂房。2017年1月20日,为筹集建设资金,A公司将在建的厂房抵押给甲银行贷款500万,次日办理了抵押登记。7月厂房建成以后,未办理产权登记,A公司便将厂房出租给C公司用作生产车间。

  随后,A公司又将建好的厂房抵押给乙银行贷款80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

  由于C公司未支付租金,A公司将C公司委托其保管的一批材料扣留,C公司认为该批材料保管费已经付清,A公司无权扣留,要求取回。

  2017年8月,A公司办理了厂房产权登记,并将厂房转让给D公司,与D公司订立了转让合同,但由于A公司还欠两个银行贷款未还,两个银行均不同意A公司转让厂房,并要求行使抵押权。A公司与D公司正在洽谈如何与银行协商时,厂房不幸雷击起火,全部烧毁,所幸A公司为厂房投保了保险,保险公司赔偿1000万。两个银行见厂房烧毁,均要求就保险赔款优先受偿,A公司认为厂房已经烧毁,银行无优先受偿权。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1)A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2016年11月7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的条件。

  (2)甲银行何时取得厂房的抵押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2017年1月21日,办理抵押登记时。物权法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3)甲银行抵押权的范围是否包括厂房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包括。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4)A公司何时取得厂房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公司在厂房建成时即取得厂房的所有权。物权法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5)C公司的租赁权能否对抗甲银行和乙银行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C公司的租赁权不能对抗甲银行的抵押权;但可以对抗乙银行的抵押权。物权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C公司的租赁关系发生在甲银行的抵押权设立之后,乙银行的抵押权设立之前,因此,不得对抗甲银行的抵押权,但可以对抗乙银行的抵押权。

  (6)A公司将材料扣留时,C公司能否以该批材料保管费已经付清为由取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能。根据物权法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本案中,A公司和C公司均为企业,因此,不要求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A公司可以留置该批材料,C公司无权要求取回。

  (7)A公司转让厂房是否应当经过两个银行同意?若厂房没有烧毁,D公司如何才能取得厂房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应当经过两个银行同意。D公司要获得厂房的所有权,必须先消灭银行的抵押权,A公司清偿银行贷款或者由D公司代为清偿银行贷款之后,方能办理过户。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债务人自己清偿债务也可以消灭银行的抵押权。

  (8)甲银行和乙银行是否有权就保险赔款优先受偿?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有权。物权法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9)若厂房未烧毁,甲银行和乙银行都要求行使抵押权,该厂房拍卖所得价款在甲、乙之间如何清偿?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厂房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甲银行500万,剩余的清偿给乙银行。根据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本案中,甲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优先于乙银行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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