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0年中级会计师资格后审时间安排
2020年06月18日 来源:来学网天津市公布的2020年度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考生须知中,2020年天津中级会计师资格后审安排如下:
我市继续采取报名资格审核与合格证书发放同时进行的方式(后审报考资格)。即报名时报名系统调取我市会计诚信系统信息进行初审,报名成功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报考资格后盖章确认(考试时不需携带报名表)。考试合格后,考生需携带经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学历证书、身份证办理资格审核及领证手续(具体领证流程另行通知)。
参考2019年考后复核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考生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
提交考生本人的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
(三)2019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按照报名通知的规定,考生信息表必须经单位审核后盖章,报名时考生信息表上没有填写工作单位的请在指定位置手写工作单位,然后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注:①取消双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可以报考规定。
②第二学士学位: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证书才能按照第二学士学位报考。
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
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 3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其取得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考生报名进行注册时,报名系统将结合会计诚信系统中的“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和“发证时间”进行综合校验会计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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