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第四节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2020年02月14日 来源:来学网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一)设立

发起设立:书面认购股份→出资→选举组织机构→申请登记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公开募集股份→召开创立大会→申请登记

(二)创立大会具体内容

召开时间 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 30 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

出席要求 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表决要求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设立登记: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 30 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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