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模拟】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卷及答案一

2019年09月16日 来源:来学网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C.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D.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D

  【解析】(1)选项ABC: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D: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辖协议时,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票据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航空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专利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选项C: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C.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算

  D.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债务人作为之日开始计算

  【答案】D

  【解析】选项D: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日开始计算。

  4.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是( )。

  A.权利人申请仲裁

  B.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

  C.权利人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D.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答案】D

  【解析】选项D: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

  5.郑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1)选项AB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先找“监事会”;(2)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

  6.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答案】D

  【解析】选项ABC: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首次股东会会议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答案】D

  【解析】(1)选项AC: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张某、王某和李某表决权合计为56%,没有达到2/3,因此不能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王某和李某表决权合计为51%,没有达到2/3,因此不能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2)选项B: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张某的表决权仅为5%,无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8.甲、乙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C.丙公司董事长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丙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答案】C

  【解析】(1)选项A:所有的监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2)选项B: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3)选项C: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丙公司有两个股东,并非国有独资公司,谈不上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问题);(4)选项D: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9.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发起人王某于2017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7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7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8年1月离职,2018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B

  【解析】(1)选项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述25%转让比例的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0.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B.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C.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D.在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30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答案】D

  【解析】选项D:在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11.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施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答案】C

  【解析】(1)选项AB: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选项C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12.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死亡,其未成年子女乙、丙是其全部合法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丙可以继承甲的财产份额,但不能成为合伙人

  B.乙、丙因继承甲的财产份额而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

  C.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D.应解散合伙企业,清算后向乙、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答案】C

  【解析】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乙、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13.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答案】B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2)选项B: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4)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14.2017年4月,50岁的徐某在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时,申报的年龄为40岁,而该类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年龄限制在45岁以下。2018年4月,保险公司发现了该情形。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保险合同无效

  B.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无需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保险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未超过2年,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的,导致商业汇票无效的是( )。

  A.在汇票上更改收款人名称的

  B.在汇票上更改付款人名称的

  C.在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

  D.在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

  【答案】A

  【解析】(1)选项AB: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付款人名称可以更改,但应当在更改处盖章;(2)选项CD:属于商业汇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

  16.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6月5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

  A.2017年6月15日

  B.2017年12月5日

  C.2018年6月5日

  D.2019年6月5日

  【答案】D

  【解析】持票人(丙公司)对出票人(甲公司)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17年6月5日)起算。

  17.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

  【解析】(1)选项A:由于伪造人甲在票据上根本没有以自己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2)选项B: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乙公司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3)选项CD: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丙和丁属于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

  18.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

  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

  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

  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答案】D

  【解析】要约人(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要约不得撤销。

  19.乙承租甲的房屋,约定租赁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经甲同意,乙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赁期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直接向丙收取租金

  B.甲和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在转租期内失效

  C.甲有权解除乙和丙之间的转租合同

  D.若丙对房屋造成损害,甲有权向乙主张赔偿

  【答案】D

  【解析】(1)选项AC:转租合同在乙、丙之间发生效力,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甲无权解除乙、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也无权直接向丙收取租金;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而非乙、丙之间的租赁合同);(2)选项BD: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丙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乙应当向甲赔偿损失。

  2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B.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C.纳税人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纳税人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答案】A

  【解析】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中,不适用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的是( )。

  A.地铁公司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B.快递公司提供的收派服务

  C.搬家公司提供的搬运服务

  D.广告公司提供的广告制作服务

  【答案】D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B.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购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D.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答案】B

  【解析】(1)选项A: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2)选项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3)选项D: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2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股东,投资成本为2000万元,占乙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乙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18000万元,甲公司转让该项股权的收入为50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为( )万元。

  A.1200

  B.1800

  C.2000

  D.3000

  【答案】D

  【解析】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甲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5000-2000=3000(万元)。

  2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债务重组收入

  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

  【答案】C

  【解析】(1)选项A:属于“不征税收入”;(2)选项BD:属于“免税收入”。

  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

  A.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B.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

  C.企业购买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支出

  D.企业支付的合同违约金

  【答案】A

  【解析】选项A: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6.某企业2017年6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300万元、税额51万元,2017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68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42.0

  B.26.0

  C.12.0

  D.6.9

  【答案】C

  【解析】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68×25%-300×10%=12(万元)。

  27.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确定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表述中,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B.通过捐赠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C.通过投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D.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答案】A

  【解析】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8.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审查和批准县级决算草案的机关是( )。

  A.县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县级人民代表大会

  D.县级财政部门

  【答案】B

  【解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管理职权

事项

预算管理职权

批准本级预算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批准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本级人民政府

  29.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王某因违反规定造成公司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自免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王某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王某自免职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王某终身不得担任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B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选项CD错误)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选项A错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0.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是( )。

  A.丙科研院专为科学研究并使用赵某的专利技术

  B.王某将购买的专利产品出售给李某

  C.丁公司在专利许可协议期满后,在专利有效期内继续生产该专利产品

  D.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制造某产品,在甲公司就相同产品获得专利权后,乙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生产该产品

  【答案】C

  【解析】(1)选项A: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2)选项B:王某从专利权人手中购买的是“合法产品”,事后销售的不构成侵权;(3)选项C: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构成侵犯专利权;(4)选项D: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非专利权人有权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专利技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答案】ABCD

  【解析】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导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的有( )。

  A.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B.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C.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D.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答案】AB

  【解析】选项CD: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张某是红叶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持股3%;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红叶公司的会计账簿存有疑惑。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可以口头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B.张某有权要求查阅和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C.如果红叶公司有证据证明张某是为了向枫林公司通报有关信息而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红叶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D.如果红叶公司有证据证明张某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3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枫林公司通报有关信息损害了红叶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不包括复制)公司会计账簿,但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2)选项CD: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股东“有不正当目的”:①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②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③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3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④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

  4.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选项A)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选项B),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5.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限合伙人的行为中,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

  A.参与决定转让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B.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C.参与决定合伙企业为第三人提供担保

  D.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答案】AC

  【解析】(1)选项BD: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2)选项AC:对于普通合伙企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无需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否则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6.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可以从事的行为有( )。

  A.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B.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BD: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2)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7.甲承租乙的住房,租期未满,乙有意将该住房出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应在出售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甲,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B.如果甲放弃优先购买权,当丙购得该住房成为新所有人后,即使租期未满,也有权要求甲立即搬出该住房

  C.如果乙的哥哥丁想要购买该住房,则甲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D.如果乙妻子的哥哥戊想要购买该住房,则甲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案】AC

  【解析】(1)选项A: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2)选项B: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3)选项CD: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8.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服务或者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  )。

  A.购进的贷款服务

  B.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

  C.购进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货物

  D.购进的专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不动产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选项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选项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服务中,适用零税率的有(  )。

  A.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

  B.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服务

  C.在境内载运旅客出境的国际运输服务

  D.纳税人提供的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答案】BC

  【解析】(1)选项AD: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2)选项BC:适用零税率。

  1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增值税的纳税人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有( )。

  A.银行

  B.财务公司

  C.信托投资公司

  D.信用社

  【答案】ABCD

  【解析】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1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当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A.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来源于中国境内,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C.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来源于中国境外,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答案】ABC

  【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AB),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选项C),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比例扣除的有( )。

  A.烟草企业

  B.化妆品制造企业

  C.医药制造企业

  D.酒类制造企业

  【答案】BC

  【解析】(1)选项A: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选项BCD:化妆品制造或者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1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的有( )。

  A.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B.盘盈的固定资产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

  【答案】CD

  【解析】(1)选项A: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2)选项B: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3)选项CD: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14.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有( )。

  A.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

  B.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C.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D.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答案】ABCD

  【解析】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1)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2)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3)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4)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15.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采购人员应当回避的有( )。

  A.采购人员甲曾经在供应商A公司中任职,2年前辞职

  B.采购人员乙曾经在供应商B公司中担任董事,4年前辞任

  C.采购人员丙是供应商C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弟弟

  D.采购人员丁是供应商D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妻子的弟弟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回避;(2)选项B: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的,应当回避;(3)选项CD: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

  【答案】×

  【解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2.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答案】√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

  【答案】√

  4.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答案】√

  5.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

  【答案】×

  【解析】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答案】√

  7.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基础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

  【答案】×

  【解析】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8.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答案】×

  【解析】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当先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再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 )

  【答案】×

  【解析】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10.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构成侵权。( )

  【答案】×

  【解析】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仍构成侵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案例1】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

  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能否向乙公司和丙公司行使追索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3)A银行拒绝付款后,当戊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甲公司能否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案例1答案】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票据金额。

  (2)①戊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乙公司)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②戊公司不能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丙公司)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3)甲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案例2】

  某化妆品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度该企业自行核算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5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0万元、投资收益1000万元,实现年度利润总额3000万元。

  2018年年初该企业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1)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包括业务招待费500万元、广告费8000万元。

  (2)管理费用中包括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200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包括通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援建希望小学捐款400万元,并取得合法票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2答案】

  (1)2017年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25000+400)×30%=7620(万元),广告费当年发生额(800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纳税调增额=8000-7620=38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5000+400)×5‰=127(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500×60%=30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27万元,纳税调增额=500-127=373(万元)。

  (3)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50%,纳税调减额=2000×50%=1000(万元)。

  (4)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3000×12%=360(万元),实际发生额(40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纳税调增额=400-360=40(万元)。

  【案例3】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2018年4月发生如下事项:

  (1)购进生产钢材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万元,委托某运输企业将该批钢材运回,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

  (2)进口钢材一批,支付给国外的购货款120万元(人民币,下同)、运抵我国海关起卸之前发生的运输费20万元、保险费10万元。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后,开具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甲企业将新试制的10台A型电冰箱用于本企业的职工食堂,每台成本1万元,市场上无A型电冰箱的销售价格。

  已知:甲企业进口钢材的关税税率为10%,A型电冰箱的成本利润率为10%,甲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当期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事项(1)中甲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事项(2)中甲企业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事项(3)中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案例3答案】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0×17%+10×11%=52.1(万元)。

  (2)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20+20+10)×(1+10%)×17%=28.05(万元)。

  【解析】(1)进口钢材应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2)关税完税价格包括购货款以及货物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保险费。

  (3)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职工食堂)的,视同销售货物。在无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的情况下,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销项税额=1×(1+10%)×10×17%=1.87(万元)。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甲曾任乙装修公司经理,2018年3月辞职。2018年5月8日,为获得更多折扣,甲使用其留有的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购买总价15万元的地板。合同约定,6月7日丙公司将地板送至指定地点,乙公司于收到地板后3日内验货,地板经验收合格后,乙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对于甲离职一事,丙公司并不知情。

  丙公司于约定日期将地板送至指定地点,并要求乙公司付款,乙公司同意付款,并同意将地板以相同价格转卖给甲,但要求甲为该笔货款的支付提供担保。6月8日,丁以其所有的一辆小汽车为甲提供抵押担保,当事人当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戊也为甲提供了付款保证,但未约定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当事人亦未约定丁和戊分别为甲提供担保的实现顺序。

  乙公司在未检验地板的情况下,于6月10日向丙公司付清了货款,但甲未向乙公司付款,乙公司要求戊承担保证责任,戊拒绝,理由有二:第一,乙公司必须先向丁实现抵押权;第二,戊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

  乙公司多次催告,甲仍不付款。8月25日,乙公司宣布解除与甲的地板转卖合同,将地板从甲处取回。次日,乙公司发现丙公司交付的地板约有1/3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向丙公司要求退货。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地板买卖合同,该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取得了对小汽车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3)戊关于乙公司必须先向丁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戊关于其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其与甲的地板转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发现地板质量不合格后,是否有权向丙公司要求退货?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该代理行为有效。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2)乙公司取得了小汽车的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3)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如果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执行第三人的物保,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本题中,当事人未约定担保责任的承担顺序,乙公司可以直接要求戊承担保证责任。

  (4)戊的说法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本题中,戊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5)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守约方可以解除该合同。在本题中,甲未按期支付货款,经乙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乙公司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6)乙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退货。根据规定,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在本题中,乙公司在未检验的情况下直接向丙公司结清了全部价款,视为标的物的质量符合约定,乙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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