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拟推荐单位的公示
2026年05月27日 来源:青海卫健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创建申报工作。经县(市、区)申报,市(州)级卫生主管部门复核,省级复核等工作程序,拟确定海北州刚察县、西宁市城北区、海南州同德县、黄南州泽库县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推荐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进行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中藏医药管理局 0971—8244247
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委 0971—8203650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一巷5号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