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26年河北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6年05月11日 来源:河北省卫健委

冀卫办法规函〔2026〕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卫生健康委(局),委属委管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分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

  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6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冀市监函〔2026〕125号)要求,结合全省卫生健康标准工作实际,现就征集2026年河北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精准对标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核心任务,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支撑我省“十五五”卫生健康领域重大战略和规划的实施,全面衔接《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贯彻意见,重点服务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等重大战略发展急需,通过标准化手段引领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控要求。严格遵循地方标准制定权限和范围,严格执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全面对标《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见附件1),严禁超出法定范畴立项,不得通过地方标准增设市场准入、资质许可、评比达标等事项,切实规范标准立项行为。

  (三)落实统一大市场要求。严禁依托地方标准设置区域壁垒、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做好地方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衔接配套,地方标准技术指标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四)强化标准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鼓励将卫生健康领域先进成熟科研成果、经实践验证的服务管理经验转化为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与科技创新深度互动,提升行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申报重点领域与方向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域。重点围绕《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化工作方案》《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规划》确定的职业健康、检验结果互认等京津冀协同标准。

  (二)医疗卫生强基与优质扩容。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县域医共体、基层能力提升、分级诊疗落地;优质资源扩容与均衡布局;检查检验互认;康复护理扩容提升;二级医院转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安宁疗护;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

  (三)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控。公共卫生体系现代化、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心脑血管、癌症、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健康体重管理、三高共管;艾滋病、结核、肝炎、流感、人感染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联防联控;地方病消除与巩固;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四)人口高质量发展与全生命周期健康。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三孩配套、普惠托育;免费HPV疫苗、孕前优生、母婴安全行动、儿童健康服务提升等妇幼健康保障;老年医学科、老年友善医院、居家/社区养老医疗支持、阿尔茨海默病防治等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

  (五)健康促进与生活方式干预。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环境健康促进等健康中国行动;城乡环境整治、卫生城镇创建、病媒生物防控等爱国卫生运动。

  (六)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疫苗、创新药、高端器械、精准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大数据健康管理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医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等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征集范围不包括食品安全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前期准备。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应在申报前通过“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河北标准图书馆”等网站进行检索查重,避免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我省现行有效或列入计划的地方标准重复。应根据标准编制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参编单位和起草人员,标准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标准名称、起草单位、起草人员和进度安排等。

  (二)填报任务书。标准第一起草单位起草人应认真填写《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并提供完整的标准草案等申报材料,并于6月5日前将推荐项目盖章的PDF版和Word版提交到各分专业委员会指定邮箱(见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项目填报任务书时,应与京津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同时需取得京津两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的同意或协同立项证明,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申报,可随时申报,无时限要求。

  (三)项目初审。各分专业委员会应全面对标《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组织专家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成熟程度,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业务能力,以及制定范围是否与现行有效标准重复等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推荐排序意见表》(见附件4),6月2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标委会秘书处邮箱(hbwsjd@hebwsjkxx.com)。

  (四)项目审定。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分专业委员会的审查推荐意见,按照“控制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征求各相关业务处室事意见后,确定最终推荐申报项目,并由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单位将推荐项目上传至“河北省标准创新工作信息系统”。

  四、工作要求与申报说明

  (一)申报时间与流程。自发文之日起启动申报,省市场监管局此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要求,所有申报项目起草单位要务必于6月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到指定邮箱,各专委会务必于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将《审查推荐排序意见表》报省卫生健康标委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与提交要求。标准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上报,并填写《2026年卫生健康标准征订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应根据标准归属专业选择推荐,原则上各单位每个专业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不接受个人提出申请。项目联系人须确保任务书提供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及时接收申报受理通知及后续工作联系,并确认申报资料是否送达指定邮箱。多单位联合制定地方标准项目的,由牵头单位提交申报申请。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地方标准草案》《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为PDF格式;《地方标准草案》名称格式为:XXX(标准名称)-草案-XXX(单位)XXX(项目负责人);《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名称格式为:XXX(标准名称)-任务书-XXX(单位)XXX(项目负责人)。

  (三)对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和负责人的要求。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财务账户,具有卫生健康标准化相关工作经验、专业优势和项目执行条件,能够在1年内完成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所申报标准项目所需的专业工作经验,鼓励多单位合作,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名下有往年未完成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不得作为主起草人参与新的地方标准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参与过国标、行标制修订工作的,请在申报地方标准时附相关国标、行标工作情况的说明。

  (四)压实申报与推荐责任。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与必要性负全责。各分专业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能,严格把关,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五)强化项目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本部门已立项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提升项目完成率和完成质量。对项目完成率低、存在超期现象的单位,将在本年度立项数量上予以限制。

  联 系 人:吴琼

  联系电话:0311-66165177、18831180282

  邮箱:hbwsjd@hebwsjkxx.com


  附件:1.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

     2.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

     3.各专委会邮箱及联系方式

     4.2026年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制修订征集项目各专业审查推荐排序意见表

     5.2026年卫生健康标准征订项目汇总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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