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2026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年04月24日 来源:贵州卫健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务计划安排,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考评工作实际,定于2026年7月4、5日开展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考试考务管理组织机构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进行,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成考点负责本辖区内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局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组织工作由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具体负责,同时作为省直考点负责在筑有关单位申报人员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报名主体
(一)考试人员范围
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中建立劳动或聘用合同关系并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需申请参加我省各级评审委员会开展的2026年度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关倾斜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下简称一线医务人员),可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优惠政策时间至2026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完成截止。
2.享受提前(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评审类别
评审类别包括社会化评审、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职称专项评审(以下简称民营专项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以下简称“双定向”评审)。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社会化评审和民营专项评审报名条件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健康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贵州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3〕55 号)中副高级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双定向报名条件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乡镇和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评聘办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67 号)规定条件的,可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其他规定
1.2012—2015年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仍在对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中级职务满规定年限,同时符合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申报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2.2016年及以后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仍在对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的,须先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证书,受聘中级职务年限合并计算达标且符合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申报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3.取得“Ⅱ类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仍在对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且符合黔人社通〔2024〕67号文件及“双定向”职称申报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4.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准入资格,且执业注册单位为现工作单位。
5.根据我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相关意见,临床类别医师经省级“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可报考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并参加对应职称评聘。
6.执业医师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须具备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经历。
7.博士到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凭学历学位证明及单位聘用材料(录用文件、劳动合同等),可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考专业选择
(一)专业设置
本年度考试新增“肿瘤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共设置心血管内科等115个考试专业(附件1),考试级别为副高级。
(二)专业选择
1.社会化评审及民营专项评审考试专业选择
申报人应依据现从事(聘任)专业及执业资格准入要求,对照黔人社通〔2023〕55 号文件明确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含中药学)、护理学、医学辅助、中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六大专业类别,确定申报专业,再按申报专业与考试专业对应关系选择相应考试专业(附件2)。
2.“双定向”职称考试专业选择
“双定向”职称的申报人,申报评审专业与申请考试专业仅限于《2026年卫生系列双定向职称申报专业》(附件3)中所列专业。
六、考试日期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分8个场次,每场次120分钟;考试场次及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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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日 期 |
场 次 |
考 试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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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 |
第1场次 |
08:3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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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场次 |
11:00-1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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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场次 |
14:00-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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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场次 |
16:30-1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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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
第5场次 |
08:3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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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场次 |
11:00-1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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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场次 |
14:00-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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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场次 |
16:30-18:30 |
七、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生网上报名。4月28日-5月22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选择“贵州省2026年度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二)考点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点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5月9-26日。各考点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确认时间并向考生公布。具体报名事宜见《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附件4)。
(三)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5月27-29日。
(四)考场编排。6月11日前。
(五)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6月29日-7月5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发布。9月30日前。
八、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与有效期。考生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查询当年度个人考试成绩,并及时保存打印。2024年起在贵州参加考试的合格人员,考试成绩三年有效,成绩有效期内仍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取最高成绩纳入综合评价。
(二)成绩合格标准
省、市、县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乡镇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合格分数线为55分。工作单位对应级别详见附件5。
对我省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水城区、正安县、务川县、关岭县、紫云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沿河县、松桃县、晴隆县、望谟县、册亨县、锦屏县、剑河县、榕江县、从江县、罗甸县、三都县)县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社会化评审、民营专项评审的,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
(三)免试人员成绩计算。免试人员按照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考试分数按照同级别应试合格人员平均分计入综合评价。即:工作单位级别为省级三甲,考试成绩按照省级三甲单位应试合格人员平均分计入;工作单位为市州级,考试成绩按照市州级单位应试合格人员平均分计入,以此类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各级评审委员会须对免试人员严格审核把关。
九、其他事宜
(一)一线医务人员范围界定。本通知所称一线医务人员,包括《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疗队员记功奖励决定》明确的援鄂医疗队员,以及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有关单位依据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要求,审核上报的截至2022年12月6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
(二)考试收费。按照《关于核定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250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次120.00元(含按协议上缴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的技术服务费部分);考试费核算缴纳待资格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加强考试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大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将考试相关文件传达至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引导、支持基层一线和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参加考试。要精准做好“一线医务人员”范围的政策解读工作,切实保障一线医务人员享受关心关爱相关倾斜政策。要充分依托单位官网、当地主流媒体等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解读,提升政策知晓率,确保用人单位及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准确掌握考试政策及相关调整要求。
(四)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省直考点负责受理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及驻黔部队医疗机构的考生报名和考试组织。非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属单位的考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所在市、州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由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按国家和我省卫生类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另行通知。
(五)临床工作数据提取准备。2026年凡准备向省级高评委(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申报社会化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或民营专项评审的申报人员,申报专业为《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申报评审专业列表》中所列专业(附件6)的,申报人及所在医疗机构需提前准备好任现职称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的相关病案首页数据,病案首页应根据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评审时进行临床工作数据的提取。
(六)考点联系方式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0851-87987161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 0851-27613068
遵义市卫生人员教育考试中心: 0851-28920939
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 0858-8326135
安顺市卫生健康局: 0851-33236341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0857-8252362
铜仁市卫生健康局: 0856-5212951
黔南州卫生健康局: 0854-8512801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0855-2260313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0859-3228571
省直考点: 0851-83617122
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 0851-83617522
附件:1.2026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
2.2026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
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应关系表
3.2026年卫生系列双定向职称申报专业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5.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划分范围
6.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申报评审专业列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