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村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激励支持县(市、区)评审结果公示
2026年04月20日 来源:山东省卫健委山东省乡村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激励支持县(市、区)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205号)和《山东省乡村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激励支持办法》(鲁卫基层字〔2026〕1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县(市、区)材料进行了现场评审。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531-51766175;0531-51769775
附件:全省乡村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激励支持县(市、区)名单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