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2026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6年04月08日 来源:广西省卫健委各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学(协)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桂卫规〔2025〕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实施细则(试行)》(桂卫规〔2025〕5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2026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经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函评与综合评审,决定确定“2026年桂西地区慢性肾脏病管理学习班”等2388个项目为2026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及经费保障
各项目主办单位要加强获批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加强经费等支持保障。严格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项目主办单位不得随意变更,不得与其他学术活动嵌套举办,不得借用推荐项目名义举办与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负责人、授课内容等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时应派专人跟班管理,不得将项目交由其他单位举办;对确需设置承办、协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要加强对项目举办全过程的管理。举办期间,项目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国际”“东盟”“高峰论坛”“论坛”“峰会”“研讨会”等字样,内容需聚焦岗位胜任力提升,杜绝无实质性专业内容的学术年会或比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将学习资源向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等特殊区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关键岗位倾斜,助力适宜技术推广。同时,确保所有主办项目全覆盖、不留死角进行自评,并自觉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及学分授予要求
各市要落实项目实施属地化管理,健全监管评估机制,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核验,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信息和执行过程的监管和评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举办信息填报工作,严格执行项目举办前2周登记报备,举办后2周内反馈填报执行情况。提倡线下办班,不得以全程线上的形式开展项目。项目举办结束后,需做好材料归档(包含项目通知、议程、现场签到表、现场纪律评估情况、照片、考试考核、预算决算、总结等)。严格学分授予,严格总数控制,获得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的学员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获批人数。按照国家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获批项目务必按照要求举办,申报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及执行率将作为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评估和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政策制度宣传及投诉渠道畅通
各市及有关学(协)会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国家及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高广大卫生技术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度和知晓率。优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作为典型优秀案例推广,并优先纳入国家级项目推荐遴选范围。同时,健全完善投诉渠道,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及时处理并解决部分地区卫技人员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存在的不理解、抵触情绪及不实言论等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规范项目执行及严格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公益性,防范商业利益影响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安排会餐或宴请,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展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避免杜绝项目实施过程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6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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