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经方理论与临床应用)的通知
2026年03月31日 来源:四川卫生人才网根据《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精神,为提升基层中医药人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北京中医药大学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同举办第4期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经方理论与临床应用),即原基层医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基层医生经方理论与临床应用)第4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包括中医经典理论、中医临床优势病种、疑难病诊疗、中医人文等内容(培训日程详见附件1)。
(二)学员完成全部培训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核,可获得北京中医药大学颁发的结业证书。
(三)考核成绩前25%的学员,可参加临床诊断实操考核,由北京中医药大学老师担任考官。实操考核成绩前5名的学员,按排名先后顺序,可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机构中选择一家(详见附件2)免费进修(免进修费,食宿费由派员单位承担,时长3个月);若放弃进修机会,则按实操考核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二、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优先)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在职医师。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6年4月27—30日培训(4月26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3500元/人,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发票仅向单位开具。
五、相关要求
请学员派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在学员参训前及时进行纪律提醒,要求学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
六、其他事宜
(一)本期培训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卫生人才发展与对外交流中心、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陕西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外事交流中心、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协助组织相关工作。
(二)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和报名条件推荐参训学员,各单位在组织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在“报名的渠道来源”项中选择“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于4月24日前完成报名缴费流程(详见附件3)。
(三)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自理。学校为学员开通校园虚拟卡,可凭虚拟卡在学校食堂自行充值就餐;入住非繁城品酒店(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东门外,地铁12号线、13号线光熙门站D口向北100米),报培训班名称,可享培训协议价。
(四)请在报名成功后,提交2寸证件照电子版(蓝底)用于结业证书制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前请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携带日常使用药物。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
任老师 028-86122760
北京中医药大学
李老师 15010945838,蔡老师 13910219990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祝老师 010-59935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