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2026年03月30日 来源:安徽省卫健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5〕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5〕325号)部署,经各单位(机构)自评申报、市县审核、省级实地评估和专家评审等程序,并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拟推荐六安市金寨县等3个县(市、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亳州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等6家医养结合机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4月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向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反映,联系电话:0551-62998083。
附件:安徽省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拟推荐名单.docx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