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职业(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考核的通知

2026年03月10日 来源:黑龙江省卫健委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

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1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法规发〔2021〕13号)的有关要求,我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综合能力集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黑龙江省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未经考核合格的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人员、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人员。

二、考核条件

(一)须为本机构的专职人员,需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劳动合同、社保或公积金缴存证明(二者任选其一即可)。

(二)参加考核人员至少完成岗前40学时培训,需提供完成培训佐证材料。

三、考核专业、方式和内容

考核专业分为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评价和放射卫生评价检测三个专业。参加集中考核的人员可报考1-3个专业,每个专业的考核时间为120分钟,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集中考核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试范围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附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参见网址:https://www.nhc.gov.cn/wjw/c100175/202101/309d6b08c0c54333a89fe59547e7bff7.shtml)

四、考核流程

(一)信息填报。各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符合考核条件的考核对象进行统一报名,填报《2026年参加全省职业(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请于3月13日前将汇总表(Excel及带公章的PDF扫描件)、佐证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报至邮箱。个人报名及逾期不予受理。各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务必认真核对,严防漏报错报。

(二)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示。考试结束一个月内,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布合格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对考核人员宣讲考场纪律,一经发现作弊抄袭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一律按零分记录,并通报考生所在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两年内不得参加考核。

(二)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 系 人:赵  宇    陈  陟

联系电话:0451-87257012

联系邮箱:a55153669@163.com

附件:2026年参加全省职业(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考核人员信息统计表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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