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6年01月29日 来源:山西省卫健委

晋医考办〔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2026年将在全国举行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医学人文部分启用修订后的考试大纲。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请考生注意安排好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间。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29日10时至2026年2月11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按有关规定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2025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6年网上报名成功、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考试费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全省公卫类别、军队考生、口腔类别(太原辖区)选择省直考点(省直考点代码:02)。

(二)现场审核

1.省直考点现场审核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12日(周六日除外),地点为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中心2号培训楼一楼服务大厅(太原市杏花岭区北肖墙2号),联系方式0351-2945492。

2.太原辖区的考生由试用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取相关材料(包括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3.各市考点现场审核时间可咨询报名所在地,各考点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由山西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三、医学综合考试第一试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文职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二)计算机化考试加试

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中医专业包含具有规定学历、师承或确有专长。

四、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

2026年在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实施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第一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医学综合考试第一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0日-26日。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实践技能考试:临床、乡村助理和公共卫生类别259元/人,中医类(包括中医、中西医、师承和确有专长)237元/人,口腔类别考试279元/人。

医学综合考试: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33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68元/人。军队和加试考生,计算机化考试35元/人。

(二)网上缴费方式

1.关注健康山西医生版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我的”按钮-“考试缴费”。

2.请报名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31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现场审核确认有关注意事项

(一)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按照试用期机构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现场确认由单位统一组织,严禁个人报名。

(二)新报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

1.考生花名表一份。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大专以上学历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明;专升本毕业证需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以及本科学位证书的原件;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和学生证件原件和所在院校研究生处出具花名表一份(表上需注明入学时间、专业、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

(三)上一年度实践技能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和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工作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七、中专学历报考考生注意事项

以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新报考生,除了第六条(二)1、2、3规定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2)中专毕业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3)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中专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3)。

各考点需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中心。我考区将统一向毕业学校所属教育部门发函核实学历。

八、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确保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在考点现场审核和山西考区复核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七条处理。考生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二)医学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存疑的考生,应按所在考点要求提供相应的辅助证明材料。对于出具虚假考试证明材料的医疗卫生机构,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执业医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给予处置。各考点在报名审核结束后,应将辖区出具虚假考试证明材料的医疗卫生机构情况上报山西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情况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医学综合考试第一试2026年9月19日开通成绩查询,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2026年11月27日开通成绩查询。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n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s://www.tcmtest.org.cn/


                                山西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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