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机构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5年12月22日 来源:山东省卫健委根据《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办法》(鲁卫妇幼字〔2025〕3号)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25版),前期,我委组织对聊城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综合日常监测、不定期检查情况,经研究,拟评定聊城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联系电话:0531-51766132。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