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2025年12月01日 来源:山东省卫健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定于2025年12月15日起,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等15项省级卫生健康行政权力事项委托设区的市卫生健康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及部分省级新区管委会实施。根据省政府令第320号、第333号、第351号,签订的有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协议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省政府令第368号卫生健康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承接情况表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