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试信息

2024年01月18日 来源:来学网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将于2024年5月11日至12日举行,现将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另: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在校学籍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流程

  报考面试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查询准考证—参加面试—查询成绩。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15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据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如填报信息不真实或者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功能设置,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在2024年上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在2024年上半年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

  5.如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获取短信密码。如原注册手机号码无法正常接收短信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申请修改手机号”提交修改申请。考生使用获取的短信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后,可通过右上角“修改密码”自行更改密码。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服务热线:  010-8234567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6: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报考进入面试网上审核阶段。

  (二)网上审核

  1.审核时间:预计为2024年4月13日至16日。

  2.查询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网上审核系统。

  3.网上初审

  网上审核首先通过数据比对方式进行初审。考生完成报名后24小时内务必随时关注面试审核系统。如审核结果显示为“初审通过无需复审”,考生可在缴费截止前随时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查看进度,显示为“待支付”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缴费。

  4.网上复审

  如网上初审结果显示为“初审未通过需复审”,考生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补充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提交复审申请。系统工作人员将进行人工复审。考生在提交复审申请后24小时内务必随时查询复审结果。复审结果显示“复审已通过”的,可进行缴费,方法与通过网上初审的相同。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状态,此时考生可在该网上缴纳考试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面试报名不成功。

  (四)查询准考证

  考生完成缴费后,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面试准考证,获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

  (五)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12日。

  (六)查询成绩

  成绩查询时间预计为2024年6月10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查询时间如有变动,以该网站通知为准)。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组考机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六项内容)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学科

  幼儿园面试不分学科;

  小学面试分1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初中面试分2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

  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分19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

  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学科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其他学科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四、面试程序

  第一步: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4.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6.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正式出版的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生需持有与所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的教材,考官按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现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面试20分钟,其中考生试讲15分钟;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和考生答辩共5分钟。

  9.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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